筹备几年的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修订工作终于迎来了成果,其中几条新规也备受关注。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,3月25日,工信部发布了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新规第三十七条引起较大争议: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,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、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,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。 简言之,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网站,也就是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(无论中国网站还是国外网站),域名都必须在中国注册。 新闻来源:http://news.163.com/16/0329/15/BJB9GOBH0001124J.html |